本報北京11月20日訊 記者郄建榮國土資源部今天公開發佈系統內公職人員“六不准”規定,按照規定,參與行政審批和評審評估的公職人員不准以個人名義接收申報材料、告知申請方補正、接觸申請方和項目相關人。
  據瞭解,國土資源部黨組已經審議通過《國土資源部行政審批和評審評估工作人員行為規範“六不准”》;國家海洋局、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,中國地質調查局及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等也要執行“六不准”。
  “六不准”包括:不准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和程序,辦理行政審批事項、評審評估項目,符合條件的辦理事項必須按規定時限辦結;不准以個人名義接收申報材料、告知申請方補正、接觸申請方和項目相關人,所有審批事項補正通知和材料須由政務大廳統一發送和接轉,嚴格執行接辦分離,涉及國家秘密除外;不准透露辦理事項審查過程中的內部信息,所有辦理事項需公開的信息,一律通過門戶網站統一對外公開或由政務大廳接受查詢;不准打招呼、授意、暗示、干預、插手行政審批和評審評估工作,審批、評審評估各個環節應依法依規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;不准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、請托人、利害關係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提供便利;不准接受行政審批和評審評估項目申請人、相關人的禮品、禮金、有價證券、銀行卡、支付憑證等任何形式的饋贈和宴請。
  國土資源部要求其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,對違反者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。
  (原標題:禁止個人接收申報材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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